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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公告再升级 缴费指南请查收~
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23 09:56:06 打印 字号: | |

“于法官,谢谢您,现在的诉讼程序真是越来越便捷了,办理公告直接扫码缴费就行,真好!”

3月22日上午,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于清政法官承办案件的当事人,对法院公告系统升级带来便利给出好评。


3月21日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,辽宁全省法院开通了办案系统“统一公告”送达功能。升级后的人民法院公告送达系统简化了当事人操作流程,对于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、提高办案效率具有重要意义。


“统一公告”功能开通后,当事人不再需要自助填写信息、上传公告照片,只需缴费即可,缴费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,一起来了解缴费指南。



一、两种线上缴费方式

1.公告信息提交后,系统会向公告信息中缴费人发送缴费短信(包含缴费链接),点击链接进行缴费。 

2.关注“辽宁高院”微信公众号,依次点击右下角“诉讼服务”→“公告缴费”→“用户中心”→“我的公告”→“待付款”→查看缴费信息进行缴费。


二、线下现场缴费方式


当事人也可到法院进行线下缴费。承办人找到当事人对应的公告信息,点击右侧“获取缴费通知书”按钮,当事人可选择对应的缴费方式(微信或者支付宝)并点击“提交”按钮,系统会生成缴费通知书,当事人通过扫描“缴费通知书”上的二维码直接进行缴费。


来源: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


 
责任编辑:皇姑法院